香港公司 董事 / 股东 资格与条件
董事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主体,需符合法定要求并履行管理职责:
一、基本资格要求
- 年龄要求
- 必须年满18周岁。
- 身份与居住地
- 香港居民:需提供有效香港身份证。
- 非香港居民:需提交有效护照及签证(如适用)。
- 无国籍限制:允许全球人士担任,无居住地要求。
- 法人董事
- 允许公司法人(企业实体)担任董事,注册地不限。
- 住址证明
- 需提供最近3个月内的官方住址证明(如水电费账单、银行对账单等)。
二、特别情况
- 未获解除破产令的自然人(即法律禁止担任董事者)不得任职。
三、任命程序
-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至少需1名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 若为上市公司或特殊行业,需遵守额外监管规定(如独立董事要求)。
公司股东资格与责任
股东作为公司权益所有者,享有收益权及表决权:
一、基本资格
- 年龄与国籍
- 成年人:年满18周岁的任何国籍人士均可持股。
- 未成年人:需法定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 无国籍或居住限制。
- 身份证明
- 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身份证)。
二、责任范围
- 有限责任:股东责任通常限于其认购股份的出资额。
- 特殊情形:若股东兼任董事或管理层,需承担相应职务法律责任。
董事与股东资格对比表
| 角色 | 年龄要求 | **国籍/**居住地 | 关键限制 |
|---|---|---|---|
| 董事 | ≥18岁 | 无限制 | 破产者禁止任职 |
| 股东 | ≥18岁(未成年人需代理) | 无限制 | 责任限出资额,无破产关联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