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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才通计划

高才通计划

– 高才通计划是香港特区的一项旨在吸引具有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的高端人才的计划。这些人士往往在各自的领域取得杰出成就,并能为香港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 申请高才通计划的人士需符合一系列条件,包括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高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以及对香港的发展有所贡献。申请者经过审核后,如获批准,将获得高端人才通行证,可前来香港工作。

– 高才通计划的实施有助于丰富香港的人才库,推动创新和知识转移,提升香港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

根据香港特区的高才通计划,申请前来香港特区的人士无需在提出申请时已觅得工作。他们只需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就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A类申请)或24个月(B类及C类申请),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申请人可以根据以下类别之一提出高才通计划的申请:

  1. A类申请:全年收入达港币250万元或以上的人士;
  2. B类申请:获合资格大学颁授学士学位,并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的人士;
  3. C类申请:获合资格大学颁授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的人士。

申请人根据高才通计划提出签证/进入许可申请时,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考虑批准:

–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且无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 C类申请人需有年度配额可供分配。

获批准来港的申请人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36个月(A类申请)或24个月(B类及C类申请),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每位申请人根据高才通计划只可获批此项「初次逗留安排」一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并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若符合上述条件及一般的入境规定,并满足相应条件,可申请前来香港特区就业。

受养人入境安排

根据香港特区现行的受养人来港居留政策,高才通计划申请来港或已获准来港的申请人,可担保其配偶或根据当地有效法律所认可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以及18岁以下未婚的受养子女一同前往香港。这些申请人将成为随同来港的受养人的担保人。

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需符合以下条件才能被考虑批准:

– 受养人与担保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 受养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

– 担保人有能力为受养人提供在香港特区远高于基本水平的生活和合适的居所。

这一入境安排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 目前居住在澳门特区并持有澳门身份证少于七年的前内地中国居民,除非他们通过单程通行证计划取得澳门特区居留身份;

– 阿富汗和朝鲜的国民。

上述类别的受养人的逗留期限通常与其担保人的逗留期限相关联。受养人之后可申请延长逗留期限,但相关申请只会在申请人仍符合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资格(包括没有改变导致申请人失去担保资格的情况,例如受养配偶与担保人的婚姻关系变化或担保人身故),以及担保人仍是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的情况下考虑。

根据现行政策,上述类别的受养人可以在香港特区就业和就读,并不受限制。

审批时间

高才通计划递交的签证/进入许可申请,入境处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星期处理。假如未能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及资料,入境处将无法开始处理申请。

所有申请均由入境处负责处理及审批。申请审批完全由入境事务处处长根据当时香港特区政府的政策酌情处理。即使申请已符合所有申请资格,入境事务处处长仍保留拒绝个别申请的绝对决定权。

香港入境事务处 – 高才通计划

https://www.immd.gov.hk/hkt/services/visas/TTP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