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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评税 先评后核

自动评税 先评后核
  1. 先评后核机制是指在税务评税过程中,首先进行自动评估,然后再进行审核的制度。

  2. 自 2001 年 4 月起,税务局开始使用先评后核电脑系统来辨识适合自动评税的申报表,然后从中挑选个案进行评税后的审核和调查。纳税人提交的税务表格中所申报的数据将首先输入先评后核电脑系统。此系统将辨识符合预设测试标准的报税表进行自动评税,然后根据额外标准从自动评税的个案中挑选一定比例的个案,供税务人员进行审核和调查。

  3. 不符合预设测试标准的报税表将由税务人员手动辨识,以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审查后进行评税。

  4. 三重审核制度使税务局能够专注于评审复杂个案,进行评税后的案头审核、实地审核和调查。

  5. 税务局为先评后核系统特别设计了电脑辅助选取个案的程式。不同的审核个案将根据个别情况分配给税务人员进行「案头审核」、实地审核人员进行「实地审核」或调查人员进行深入「调查」。这种「审核三部曲」强化了税务局对高风险个案进行审核和调查的效果,从而将逃税和避税行为导致的税收损失风险降至最低。

  6. 税务局的先评后核机制依靠电脑系统分析资料,以选取个案进行评税后的审核和调查。通过应用界面为已选取的标准提供参数后,便可在系统内选取所需的个案数目。税务局还可以根据纳税人遵守税务规定的趋势和新出现的经营手法,透过应用界面为选取个案功能增添附加选取标准。

  7. 先评后核系统自动化了报税表的辨识过程,有助于辨识逃税和避税潜在风险高的个案,并提供有效方法来评估纳税人遵守税务规定的程度,最终促使纳税人自愿遵守税务规定。先评后核系统让税务局能够调配更多资源进行审核和调查工作,改善纳税人自愿遵守税务规定的情况,使执法工作更具成效。

检控逃税

https://www.ird.gov.hk/chi/pdf/07.pdf